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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农村房屋该怎么分,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2 19:53:00 浏览人数:

农村房屋一般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而农村房屋很多是没有房产证的,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农村房屋该怎么分,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下面由广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离婚时农村房屋该怎么分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二、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分割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农村夫妻房产要注意什么

1、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婚姻缔结地所在村里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将其作为核定宅基地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员共同建房居住时应及时做出约定。由于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不能做出书面约定的,也应邀请村委会领导或相关无利害关系的亲属对房屋分配的口头约定进行见证。

3、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以上知识就是广州离婚律师对“离婚时农村房屋该如何分和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农村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按份额分割。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广律网进行法律咨询。